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局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组织对《非处方药适应症范围确定原则》进行修订,形成《非处方药适应症范围确定原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请填写反馈意见表,并于2024年6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
联系人:肖老师
邮箱:zycdr@cdr-adr.org.cn
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