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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